山東省國資委
關于促進公平競爭 改進中介機構選聘方式
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屬企業:
目前,大部分省屬企業在選聘服務類中介機構時,采取設立中介機構備選庫并從中選聘的方式。設立備選庫在企業遴選優質中介機構、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壟斷性、排外性和人為形成壁壘等弊端,不利于營造中介機構公平競爭的環境。為促進省屬企業服務類中介機構選聘工作更加公開、公平、公正,切實維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營商環境,現就進一步改進完善省屬企業服務類中介機構選聘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黨的十九大提出“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和“防止市場壟斷”的要求,體現了黨和政府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堅定決心。國有企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中堅力量,也是影響我國經濟環境的重要一環,維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營商環境是國有企業應盡的義務。各省屬企業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貫徹落實中央和我省關于促進公平競爭、改善營商環境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堅決反對各種壟斷和不正當競爭,避免在中介機構選聘過程中出現指定性、傾向性選聘等影響市場公平競爭的情況發生,切實維護好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共同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二、各省屬企業應主動消除服務類中介機構選聘的市場壁壘,不得濫用國有大型企業的市場支配地位或優勢地位排除、限制具有正常執業資格的中介機構公平參與競爭,不得通過設置注冊地域、執業人數、歷史業績、行業排名等方面的門檻條件排除具有相應執業資格的中介機構正常參與企業招投標。各企業要進一步改進中介機構選聘制度,取消或修改影響中介機構公平參與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全面清理取消本企業及權屬企業設立的服務類中介機構備選庫,在保證公平競爭前提下選聘資質高質量優的中介機構。
三、各省屬企業要根據自身實際進一步加強中介機構選聘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嚴格規范并細化各類選聘方式的使用范圍、工作流程和操作步驟。通過采取各種有效方式,實現選聘過程全過程留痕可追溯,促進選聘工作更加公開、透明。加強企業紀檢、審計、職工對中介機構選聘工作的內部監督,建立相互牽制、合理有效的內部分工和控制制度,促進中介機構選聘及使用更加公平、公正。
各省屬企業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緊完善中介機構選聘制度、加強選聘工作管理監督、清理取消中介機構備選庫,于7月31日前將完成情況書面報送省國資委。
聯 系 人:監督與稽查工作處 邢 衛
聯系電話:0531-85103512
山東省國資委
2019年6月18日